贺州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贺州市地处广西东端,与广东、湖南两省相邻,处于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边缘与大西南之间,是沿海与内陆腹地的结合部。地理坐标:北纬23°39′0″至25°09′0″,东经111°05′0″至112°03′0″。贺州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文物古迹繁多,民风古朴浓郁,自然风光秀丽。有国宝级文物–麒麟尊(春秋时期,距今2500年);玉印浮山、客家围屋、黄姚古镇、古名城、回澜风雨桥、秀水壮元村等人文历史景观;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大桂山国家森林公园、路花温泉、荷塘十里画廊、天下第一洞–碧水岩等众多自然山水风光.贺州市如诗如画的山水田园景色,不仅吸引了众多的国外游客,还成为香港著名电视剧〈茶是故乡浓〉、〈酒是故乡醇〉及电视剧〈围屋里的女人〉等影视片的外景拍摄地。贺州市瑶族风情万种,尤其是在瑶族大家庭中的一个瑶族支系—-土瑶风情更是独特迷人。令人神往的瑶族风情有瑶家迎亲,拜堂,耍歌堂,上刀山,土瑶长桌酒,饮酒歌,舂糍粑等.每年农历11月广大瑶胞载歌载舞,庆丰年,颂盘王,吸引了湘粤桂三省(区)毗邻10多个县(市)的瑶胞数万人参加,美国,泰国,越南,香港等1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瑶族同胞也纷纷云集贺州市共度盘王节。属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具有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的特点。年平均气温20℃左右,年平均降雨量在1641?2000毫米,无霜期328天。景观:文笔塔、黄姚古镇、大桂山国家森林公园、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路花温泉、黄洞清湾瑶寨、浮山风景名胜区、临贺故城、粤东会馆.